法制晚報訊(記者 王曉飛)以投資“低碳大廈”為由,通過傳銷的方式非法吸取公眾存款。非法集資六億九千多萬元,詐騙11364人次,涉及全國28個省市。
  2010年,李宏以合伙的方式與李萍成立了天津活立木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合伙企業。該企業號稱註冊資本50億元,但實際上二人一分錢都未出。
  在活立木成立之後,二人利用虛構的在天津濱海新區於家堡金融中心的“低碳大廈”項目,以股權融資的形式向社會宣傳,公開募集資金。
  李宏和李萍以活立木企業的名義與投資人簽訂融資合同,設定投資額為人民幣2萬元至50萬元的五檔數十級不等的投資數額。按月返還相應的高息。在天津市濱海新區於家堡的項目土地還沒有掛牌時,活立木企業就吸納了3億多元資金。
  高某是門頭溝區一名退休職工,她先後向活立木企業投資11萬元,成為該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網絡系統第三級營運總監。高某先後推薦喬某等多位朋友入股投資,並由此發展下線。截至發案時,高某一人就發展出下線1000餘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5000萬元。
  去年,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該案。法院對活立木公司主要涉案人作出一審判決,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李宏和李萍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目前,營運總監高某已被門頭溝檢察院批准逮捕,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原標題:借“低碳大廈” 非法集資7億 兩主犯詐騙11364人次 涉及全國28個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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