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法院作出的裁決認定用戶在互聯網上有“被遺忘權”,用戶如果認為按其名字在互聯網上搜索得出的鏈接指向他們認為無關緊要、過時或有損個人隱私的信息,有權要求搜索引擎公司刪除這類鏈接
  該裁決適用於歐盟成員國公民以及包括谷歌在內的互聯網搜索引擎公司,谷歌已從5月29日開始接收用戶相關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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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  (原標題:用戶有權要求谷歌刪除有損隱私的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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