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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訊 記者馬超 通訊員莊園 為籌毒資,無業中年男子四年詐騙65起,涉案金額超過16萬元。近日,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了該案,被告人張某最終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常州武進籍男子張某沾染毒品多年,2004年曾因吸毒被勞動教養三年,之後又三次因吸毒被行政拘留並強制戒毒。但一次次的刑罰並沒有讓張某有所悔悟,反而在毒品的泥潭裡越陷越深。因家境貧困且沒有工作,屢屢買不起毒品的張某想到了通過詐騙籌集毒資。
  2011年8月的一天,張某佩戴著一塊未寫明任何單位名稱的工作證敲開了武進區遙觀鎮某村王姓人家的大門。開門的是一位老太太。王某自稱是機頂盒公司的工作人員,按照公司要求上門提供機頂盒升級服務。老太太沒有生疑便請王某進門。趁著老太太不註意,王某拿著遙控器隨便搗鼓了幾下,同時將電視機聲音開至最大,隨即便告訴老太太機頂盒已經升級成功,但是要收取升級費用及數字電視費用總計2000元。老太太未作多想便將2000元現金交給了張某。張某像模像樣地開了一張收據給老太太,隨後便離開了王家。
  運用相同的方法,2011年7月至2013年1月期間,張某用詐騙作案43起,涉案金額超過10萬元。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間,張某又冒充辦理低保、農保、勞保等業務的工作人員,以需要收取押金、手續費等費用為名,詐騙作案22起,涉案金額6萬餘元。
  庭審過程中,張某稱,自己一般會把詐騙對象集中在年紀較大的人或者長期在家不外出工作的女性身上;作案時,一進門就會稱“我已經是第四次來你們家了”,通過喚起被害人愧疚之情的方式,放鬆他們對陌生人的警惕。
  法院審理後認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公民錢財,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且數額巨大。最終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原標題:男子為籌毒資4年詐騙65起被判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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